广西桂林墙体广告 借他人的名望来装体面忽悠人,即是俗语说的“拉大旗作虎皮”,
桂林一运营服装的男子张某就为了自个的货卖得好,私行将他人的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用在自个的产品标签上。昨日,记者从临桂区工商局了解到,张某由此受到了工商部门的处分。
据悉,10月20日,临桂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商场巡查中,发现张某运营的服装店出售的一款服装有疑问。这款服装的吊牌与标价签标示得不一致,服装吊牌上分明注明“品名”是“红星”,由
浙江一家服装
公司出产,但在
报价标签上却在“品名”一栏赫然写着“柒牌”的字样。
随后,经工商执法人员查明,张某实际上是从
柳州一服装批发商那里,以每件250元的
报价购进
浙江一家服装
公司出产的休闲服20件。随后张某制作了“柒脾”的
报价标签,在自个店里以每件338元的
报价进行出售。面临工商人员的问询,张某称这么做是因为“柒牌”这个牌子对比响,能够借名牌的知名度吸引顾客,扩大出售。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以为,“柒牌”文字商标示册人为
福建柒牌集团
公司,核定运用产品为第25类服装、裤子、衬衫等。“柒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确定为驰名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张某在产品
报价标签上杰出醒目地运用“柒牌”字样,与
福建柒牌集团
公司在一样产品上的注册商标“柒牌”构成近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产品的来历。
通过具体调查核实,昨日,临桂区工商局确定,张某的做法违反了《商标法》和《商标法施行法令》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商标侵权做法。据此,该局责令张某当即中止违法做法,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分。
来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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