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墙体广告发布 因被开除心怀不满,为报复搭档,男子郑某某居然在团体宿舍里放火。10月8日,郑某某被
湖南省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郑某某本年52岁,系
黑龙江省望奎县望奎镇人。2015年11月,郑某某以某劳务
公司员工的身份,在
长沙市某
工地上班,并与搭档一同居住在开福区五一大路某大厦的团体宿舍内。作业时期,郑某某因琐事多次与搭档发作争持。
本年3月26日上午,
工地担任人为避免矛盾激化,按章把郑某某开除了。郑某某对此强烈不满。当日下午2时,郑某某为泄心头之气,趁搭档们上班之机,一个人悄然溜进宿舍,用打火机点燃棉被等物,然后仓促逃离现场。经清点,火灾形成室内电器、棉被、天花板等物被焚毁烧坏,丢失达8563元。
当晚,
公安机关在
长沙某宾馆将郑某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