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墙体广告 19岁的中专生陈恒自
深圳来京实习,却在首都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首师大)一男生宿舍楼古怪坠亡。陈恒爸爸妈妈以首师大未尽安全办理职责,向首师大索赔65万余元。昨天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首师大辩称陈恒并非该校学生,校园不该补偿。
家属:校方未尽安全职责
陈恒爸爸诉称,陈恒原为
深圳榜首职业技术校园学生,读机电一体化专业,本来本年6月读完中专结业。本年5月4日下午,陈恒在首师大一男生公寓A楼东侧单元门口坠亡。
原告以为陈恒是在校园内部坠亡,首师大未尽到安全保障职责,“进入宿舍楼的刷卡机没运转,6楼至7楼的楼梯间没有安全标识,案发窗户未设安全防范措施,”原告律师举证称,该楼道另一侧女生宿舍的窗户即是用钉子钉住的,而陈恒攀爬通过的楼道窗户,一方向距楼道地上较低,别的窗户没有防护栏、防护网,楼梯内也没装置监控。”
原告以为首师大应为陈恒的死负责,故诉请法院判令其补偿逝世补偿金、丧葬费等合计65万余元。
校方:非本校学生属自杀
首师大律师辩称,陈恒并非该校学生,他是自杀,校园在其跳楼方位发现了一封遗书。
该律师当庭宣读“遗书”。该“遗书”就写在陈恒的“求职简历”反面,内容是警示我们远离毒品:“……只需你吸毒,你会骗任何人,我没有吸毒……我以为吸毒的人是死路一条。”
被告辩称,陈恒坠亡那天是“五四”青年节,“那天下午有3名同学听到了他坠下的声响,并赶忙报了警,警方在楼梯6层处发现了陈恒的背包,里边还装有身份证,且查询后以为不是刑事案件,故停止了查询。”该律师称,陈恒坠亡处的窗户并非落地窗,窗下设置有暖气片,陈恒是自己爬上暖气片并从窗户处跳出去的,窗户是保暖通风设备,故校园在安全办理方面没有过错。
对此,陈恒爸爸并不认可儿子的“遗书”,且经司法判定,陈恒也没有吸毒,“陈恒4月22日来北京实习,4月23日起在丰台区环保局做保安,5月1日还上了12个小时的晚班,他说太累,受不了,5月2日离任说出来从头找工作。事发前在楼道内,他还通知一名通过的同学‘不要吸烟’。”陈恒爸爸称,他置疑陈恒是因为到首师大找工作,才古怪逝世。
但该主意遭到了首师大方面的辩驳,“首师大的保安都是在职员工,他还背着背包,一看即是学生,并非来首师大应聘。”
庭上,原被告双方环绕首师大是不是该承当安全职责、索赔规范及根据,以及是不是对“遗书”进行判定等疑问进行了激辩。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