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墙体广告发布 跟随开豪车女子施行掠夺后,为防其报警,还拍下女子裸照。经警方细致侦办,犯罪嫌疑人刘某在
江西萍乡家中被捕获。记者昨天从芙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这起案件,刘某因犯掠夺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一名同案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两人还需退赔被害人22400元。
刘某系
江西萍村夫,此前现已两次被判刑。2013年底,刘某和胡某来到
长沙市,商议一起对开豪车的独身女子施行掠夺,并购买了手铐、塑料胶带等作案工具。
2013年12月18日晚,刘、胡两人来到芙蓉区五一大路某茶馆旁,见一女子小敏(化名)从一辆奔驰车上下来后进入茶馆,所以决议对此女子进行掠夺。22时许,小敏从茶馆出来准备驾车脱离时,刘、胡两人俄然蒙面进入,用手铐将小敏手铐住,逼问小敏银行卡暗码。得知暗码后,刘、胡两人先后在不一样的银行ATM机上分屡次取得人民币22400元。取完钱后,两人将车开至一偏远当地,刘某抢走小敏的白色苹果4S
手机一台,并用该
手机对小敏拍照了裸照。
“其时他要挟我不要报警,否则就发布裸照。”小敏说,随后对方还抢走她一张银行卡,要挟其向卡内汇款10万元。待刘、胡两人逃离后,小敏回到家中将此事通知了家人,其父当即向警方报警。
接警后,
公安机关通过侦办,于本年1月10日在
萍乡市刘某家中将其捕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拍有被害人裸照的白色苹果4S
手机一台;3个月后的4月10日,胡某在
深圳市一出租屋内被捕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