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墙体广告发布 因害怕自个“技能不过关”,
湘潭的刘波(文中均为化名)请驾校教练帮忙找人替考,还串通了考试基地的工作人员。近来,
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对这起驾校替考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波等4人因替代考试罪、安排考试做弊罪获刑。
47岁的刘波是
湘潭县人,在参与驾校机动车“门类二”考试前,因忧虑自个难以过关,便决议找教练“想想方法”。他联系上了教练易强,易强找到徐丽,让她替刘波参与考试。为替考顺畅,易强还联系了机动车驾驶人场内考试基地的工作人员彭贵,请他到时候给予帮忙。
考试时刻是1月11日上午。当天,在彭贵的配合下,徐丽在刘波参与考试时将其换下,并在考试中一次性获得经过。以后,易强收取了刘波给予的“帮忙费”3200元,用于请就餐歌唱等。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刘波的做法已构成“替代考试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易强、彭贵均因犯安排考试做弊罪,别离获刑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和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徐丽犯“替代考试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