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墙体广告 4日,市委第一巡查组发布公告,对我市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巡查组将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
黄石日报》11月5日一版)。
政治巡察工作,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开展新一轮政治巡察,是市委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的有力举措。政治巡察工作效果好坏,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直接关系党风政风、民心向背。
政治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成果运用是关键。党中央多次强调,作风建设要力戒“一阵风”“空对空”,确保“实打实”。当前,“四风”问题虽有所收敛和好转,但并没有销声匿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开展政治巡察工作,要致力于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四风”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变换“马甲”、穿上“隐身衣”,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钉牢反腐倡廉的第一粒扣子。
强化结果运用,要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经常性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违纪的进行党纪处分、组织调整。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适时通报一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形成作风建设震慑力。
强化结果运用,要着力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要坚持接访、下访相结合,通过公示栏、举报箱、网上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全方位拓展民意反映路径,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要坚持真严真查真改,通过重点巡察、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发现和从严处理违反规定的问题,努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加强政治巡察,要将结果运用于工作全过程。要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认真做好巡察检查、反馈情况、制订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回访、作出结论、追责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责任不落实、交办工作不到位的,要查清事实、严肃问责,真正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无盲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