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墙体广告 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两年来,通过一系列补助政策的真正落地,全市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基本解决,村医工作热情得以激发,
乡村医生队伍保持稳定,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不断夯实。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计生工作,在充分调查
乡村医生队伍现状、深入研究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多次专题研究
乡村医生待遇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出了一条颇具
荆门特色的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解决途径。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向2400名到龄离岗
乡村医生发放了1161万元的生活补助,向1900余名在岗执业的
乡村医生发放了366万元的定额补助。
为了将这项民生实事落实到位,按照“
乡村医生较为满意、政府财政可以接受、有关群众不会攀比”的工作思路,在摸底和初步测算的基础上,市卫生计生委与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深入基层听取意见,一方面确定人员资质认定及资金来源:对在岗工作3年以上的村医,由财政统一出资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对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到龄离岗村医,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不同标准的养老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筹资解决。另一方面确定操作规范,对申请、复核、认定、资金发放等7个方面规范了操作程序;对
乡村医生的申报资料实行县
乡村三级审核,由县级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逐一甄别、调查和审定。
为把
乡村医生待遇补助这一好事办好、办实,市卫生计生委对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每半月下发一次通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审阅相关信息;对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证件遗失、执业资格和年限争议,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逐一认真研究,在尊重历史事实、审核可靠依据的原则下,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现有政策,顺利化解了基层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此外,市卫生计生委还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实行区分类别,定向施策,着力提升村医待遇。自2016年1月起,对建档立卡在册的210个贫困村卫生室执业的
乡村医生,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全市符合该项政策的共306名村医,其中钟祥市、东宝区已经按月兑现补助资金21.6万元,其余县市将在今年年底一次性兑现年度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