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日前,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得悉,我省对工伤员工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规范进行调整。待遇调整从本年7月1日起履行,方案11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介绍,调整对象为按国家和我省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享用工伤保险待遇,且契合条件的工伤员工或工亡员工供养亲属: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享用伤残补贴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收取工亡员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且之后持续契合享用待遇条件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日子大多数不能自理、日子有些不能自理,享用日子护理费的人员(含退休人员)。
调整规范包含三种。伤残补贴:一级每人每月添加500元,二级添加480元,三级添加460元,四级添加440元,五级添加420元,六级添加400元。调整后伤残补贴低于规范的,调整到一级2284元、二级2167元、三级2051元、四级1935元、五级1818元、六级1664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爱人每人每月添加180元,别的亲属添加16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添加20元。调整后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规范的,调整到爱人951元,别的亲属758元。
日子护理费: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日子大多数不能自理、日子有些不能自理的日子护理费规范,别离调整为2015年
贵州省
乡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薪酬4424.5元的50%、40%、30%。
新美
墙体广告 http://www.hbxma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