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司法网拍:双十一前夕,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宝马11月10日,东兴区人民法院敲响了司法网拍“第一槌”。该院执行局首次在司法网上拍卖执行标的物,一辆涉案宝马车一锤定音。
此次网拍标的物是被执行人张某和聂某所有的川KCW8XX宝马牌小型越野
汽车。
2014年3月,张某和聂某与中国银行
内江分行签订《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
内江分行授予张某和聂某购买
汽车的专向贷款额度81万元整,二人每月向该银行还款25200元,以所购车辆办理抵押登记。
但在合同履行中,二人自2015年1月起就没有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中国银行
内江分行依法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聂某偿还借款本息65万余元。
受理执行案件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冻结该车,并及时启动评估程序。该车评估价为518200元。东兴区人民法院决定尝试启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法院将网拍信息在淘宝网予以公布后,全国各地有意竞买者众多。本次拍卖,共有11人报名,222人设置提醒,17631次围观,11人交纳保证金,16轮竞价,2次竞买延时。
2016年11月10日21:10分,该标的物历经12时10分钟公开竞价,最终以598200元成功拍卖。
张某和聂某的宝马
汽车是东兴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的第一起标的物,敲响了东兴区司法网拍“第一槌”。之前,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将一台广汽本田小轿车以5.59万元的
价格挂上了淘宝网。以淘宝网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价高者得,使我市司法拍卖透明化、高效率、零佣金,能够提高被执行人财产处置透明度,提高变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