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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释放不足一年 网吧行窃再次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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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日 02:1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内江墙体广告

  男子刑满释放不足一年 网吧行窃再次入刑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男子吴某某又多次进网吧盗窃他人手机,但最终难逃法网。9月27日记者获悉,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以吴某某犯盗窃罪,判他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30岁的吴某某,在2009年12月9日就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13年4月8日才刑满释放。不曾想,刑满释放不足一年,吴某某又开始“手痒”,盗窃他人财物。
  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吴某某3次在市中区多家网吧内盗窃手机,涉案金额共计2231元。2016年4月,吴某某被刑拘。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而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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