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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突变脸向失主索要酬金 真实身份竟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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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11:1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要是不给钱,你就不能走。”何某以捡到失物的好意人自居,向失主小芳索要酬金。为摆脱纠缠,小芳报了警,何某的另一身份被戳穿。
  以上这一幕发作在今年4月。4月下旬,何某联络小芳,称其捡到了她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要当面交给小芳。以为遇上了好意人的小芳赴约,不曾想对方却提出要小芳支付一定的酬金。小芳回绝后,何某称若不给钱,她就不能走。“好意人”变脸,小芳报警求助。
  何某一同等候警察到场,还希望着警察给本人评评理。不过,后来的事超出了何某的意料。经讯问,何某显露了马脚。原来,他正是在集美某超市偷走小芳手提包的窃贼。
  归案后,何某供述了4月初的另一同偷盗案。也是在同一超市,何某分别偷走了小英及另一被害人的手提包各一个,盗得400元现金、一部手机及身份证、驾驶证等物。
  集美法院审理以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偷盗罪。何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手腕向别人讨取现金钱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讹诈罪。
  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何某犯偷盗、敲诈讹诈罪,数罪并罚,决议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分金钱2000元,责令何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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