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墙体广告 近来,市民吴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她儿子小李自从2014年办了一张信誉卡后,因过度透支无力偿还,就拆东墙补西墙不断向网上金融
公司借钱,乃至向民间“高利贷”借钱,如今欠下10多万元的债款。
透支花费 越套越牢
近来,记者在吴女士的暂时居处见到了23岁的小李。一提起债款,小李表明会改过自新,期望妈妈协助处理当时危机,以后会踏踏实实作业,不再透支花费。
小李说,2014年他在
珠海打工,在工友的推荐下办理了一张银行信誉卡,刚开始信誉额度是5000元。今年初,银行提高信誉额度至2万元。3个月后,小李向银行提高暂时信誉额度至3.9万元。他透支这笔钱和兄弟经商,终究血本无归。由于没有准时还款,他欠下银行5.1万元。为了偿还信誉卡欠款,小李向网上金融
公司借钱,累计下来又欠了3万多元的债款。为了偿还债款,借无可借的小李经过身边的兄弟以“非常息”再借了2万元的“高利贷”。到目前,小李已经累计欠下10多万元的债款。
躲避追债 有家难归
吴女士通知记者,她和老公离婚以后,一直在
佛山打工。儿子小李也一直在外面打工,母子很少在一起日子。11月21日,儿子去
佛山找她,她才知道儿子欠了这么多债,向她求助。由于儿子拆东墙补西墙,又借了“高利贷”,每天被催债。
“他如今身无分文,又没有作业,我在
佛山打工每月也只要三四千元一个月。如今利滚利,一个月利息都不止3000元,这笔债怎么还得清……”吴女士说,银行方面已屡次敦促儿子还款,并表明已涉嫌恶意透支,近期向
公安机关报案。
欠债不还 面对申述
对此,
广东迅恒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明,如果持卡人欠款总额超1万元,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偿还,就会被提起刑事诉讼。“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者规则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偿还的做法。《刑法》有关条文规则,“恶意透支”是归于信誉卡欺诈的犯罪做法,可构成信誉卡欺诈罪。
陈律师表明,近几年来,因欠债不还被发卡银行告到法院的“卡奴”不在少数。一旦被银行认定为“恶意透支”,将会被列入失期人名单,持卡人往后买房借款、供车、坐飞机、出入境等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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