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元至9月荆州城乡低保支出4.3亿元 补助提高

元至9月荆州城乡低保支出4.3亿元 补助提高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12月06日 02: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荆州墙体广告

 湖北荆州墙体广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较好地完成社会救助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困难群众编织了一个牢固的“安全网”。
  城乡低保制度不断规范
  我市城乡低保制度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建立实施,通过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现已达到“申报审核程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目标要求,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4.8万人)。今年1-9月,我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69.5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6.3元/月。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4.3亿元。
  实际补助水平有提高
  今年4月起,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部分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提高实际补助水平。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荆州市中心城区520元/月/人,其他各县市城区45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荆州市中心城区统一为3800元/年/人,其他各县市3600元/年/人。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荆州市中心城区7200元/年/人,其他各县市6700元/年/人;今年,农村五保实现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统一。
  医疗救助有突破
  今年11月18日,市政府以荆政规发〔2016〕7号下发《荆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医疗救助的相关规定较过去有较大突破。
  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的形式分为参保补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视救助对象的情况不同,给予不同的救助额度,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比例给予救助。
  其中,重点救助对象在原来基础上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更为突出的是把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也列为重要的救助对象,救助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突发性严重困难有应对
  今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工作程序、救助方式、救助标准等内容。群众在遭遇突发性严重困难时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主要方式为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而定,一般为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以下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