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墙体广告 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发布通知,同意将北京市顺义区等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要求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记者注意到,
湖北省有5个城市进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包括
荆门市、
随州市、
宜昌市长阳县、
黄石市大冶市、
襄阳市老河口市。
至此,我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总共达到11个。2015年
武汉市、
孝感市、
仙桃市、宜城市、
宜都市、松滋市先后入围。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将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根据批复内容,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