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
墙体广告 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商业供电
价格调整为0.7802元/度。然而,红谷滩新区赣江新天地商业街的多名商户向本报反映,称
价格调整至今已近1年,但他们却被物业要求按照1.1元/度的
价格缴纳电费。对此,物业坦言的确多收了0.31元/度,多收的电费用在了电线线损和维护。对此,商户质疑物业此举毫无依据,并给商户带来了较大负担。
【反映】
商户每月都要多交电费
日前,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他是赣江新天地商业街的商户,店铺月均用电量达3万度。“今年起,商业用电降到了0.78元/度,但我们这却还是按1.1元/度的标准缴纳电费。”
投诉人介绍,赣江新天地商业街其他几十户商户同样被要求按照1.1元/度的
价格缴纳电费,每月电费由物业收取。其中,他的用电量在商户中属于中等水平,有的商户每月用电量可达五六万度,每月要多缴近2万元的电费。
该投诉人向记者提供的一张水电费通知单显示,店铺的确是按照1.1元/度的
价格缴纳电费,通知单显示收款单位为
南昌市红谷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
采访中,多名商户对于物业收取1.1元/度电费的做法表示不满。“为什么别人可以享受商业用电降价带来的实惠,我们却不能?”有商户表示,市里正在推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活动,他们无法理解明明有这么好的政策支持,他们为什么享受不了。
【说法】
多收的电费用于电路维护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国
家电网
南昌供电
公司反映。工作人员表示赣江新天地商业街使用的是供电专线,因为其中包含不少娱乐设施。按照相关规定,需要采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由物业
公司统一缴纳。“我们严格按照标准向物业收取费用,如果多收了那应该是物业多收了。”工作人员介绍,商业街开户时注明里面含有娱乐设施,需按照峰谷分时电价计费,所有商户都得按照该标准缴费,对于那些没有娱乐设施的商户来说的确有点不公平,但此事还需物业与商户内部协调解决。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
南昌市红谷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
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了一张供电部门开具的赣江新天地商业街8月的电费单,发票显示当月用电总量为285276度,经峰谷分时电价计算后电费为228301.5元,平均0.8元/度,比物业向商户收取的每度1.1元少了0.31元。
对于这一数字差异,物业表示这一情况的确存在,他们是按照1.1元/度的电费向商户收费的,且该标准已使用多年,“多收的电费用于专线的线损和日常维护,其实,这笔钱甚至不够线损维护开销。另外,和商户签订合同时也说明了水电费的
价格”。
记者在其中一份合同看到,上面的确注明了水电费的单价,指出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
价格收取,如遇
价格上调,物业将按照实际
价格收取。然而,合同没有明确说明多收的0.31元/度的费用是否为线损或维护费。
【质疑】
政策无法享受,多收费无依据
对于物业的说法,有商户表示无法接受,认为既然已经有政策明确指出降低商业用电
价格,各单位就应该严格执行到位,保障企业降成本、优环境。然而,现实情况是,多数企业不得不缴纳更多的电费,增加生产发展成本。
另外,物业提及多收的电费用于线损和维护费用一说,有商户认为这笔收费毫无依据,认为电线线路维护费用应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当中,而不该和电费混为一谈。究竟物业收取这笔费用是否合理,本报“啄木鸟”还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