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墙体广告 关于福源路大南中学路段的生果摊主来说,走街串巷的活动摊贩不算什么,活泼在北外环的马路商场也不算什么,这些摊主们不论个人安危和
大众交通安全,直接把货摊摆进了主干道的路中心绿化带。巡街记者上前问询时,摊主们乃至轻描淡写:“没人管就摆了,没啥不安全的!”
生果货摊摆进绿化带
6月27日正午,巡街记者从城区动身,途经新大南沙特大桥前往三角镇采访。刚刚过大桥,就发现福源路的中心绿化带竟然有人摆卖火龙果,并且还有两个货摊。这两个货摊在一段百米中心绿化带的两头,由于福源路注册不久,绿化带尚未竣工,火龙果货摊看上去十分显眼。
记者发现,货摊上不只有座椅、手推车、公平秤等配备,还竖有一个1平方米摆布巨细的招牌,上面写有“赤色紫水晶火龙果,摄生火龙果场,自产自销,期待品 尝”字样。而货摊两头的路途,上下桥的车辆速度遍及较快,并且是双向四车道,有些车速乃至超过了80公里,一旦有人泊车采购,风险可想而知。此外,手推车 停放在货摊旁边的路途上也很风险,假如过往车辆躲闪不及,发生磕碰,惨剧随时可能发生。
摊主称一向没有人管
记者考察的半小时内,只见到一位市民将车停在路旁边,闯过马路到货摊上采购火龙果。记者提及安全问题,这位市民给的答复是:“看到10元六个的招牌和火龙果货摊后,就过来看看。其时也没有过多思考。不过,过后想想仍是挺风险的!”
关于安全的思考,摆卖火龙果的摊主说:“咱们早就到这儿(指中心绿化带)了,一向没有人管,就摆卖了。留意点就行了,应当没事吧!”记者问询得知,两位女摊主是帮火龙果种植场摆卖的,种植场就在距离现场不远的当地。
现场有大南中学的同学通知记者,这两个货摊摆进中心绿化带已有半个月,但没有任何法律部分前来处置。那么,这一现象该由谁管呢?根据城市办理有关法规, 触及活动摊贩,不论在哪里,城管法律局都有义务办理。而记者查阅有关法规,公路和路政部分相同对此具有办理权和处置权。仅仅这两个货摊所摆卖的方位对比特 殊,并且较为偏远,法律巡查不一定到位。可是如此摆卖,触及摊主和别人安全,法律部分都应当及时处置。记者随后致电有关部分,得到的答复是会及时派人前往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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