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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南康区: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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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02: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日前,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为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不高、办事推诿等现象,推出了“首问首办责任制”,获得群众一致认可。
  据了解,“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当事人到该院办理举报、申诉、咨询、查询等业务时,接受询问或办理的首个该院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转交相关科室或干警办理的制度。而接受咨询或受理有关业务的科(室)为首问首办责任科(室),负责接待或办理业务的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
  在工作方式上,该院要求首问首办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牢固树立检察服务意识,熟悉检察工作职能和法律程序,切实为当事人解决日常法律纠纷问题,不得敷衍诿责。
  在工作程序上,该院要求首问首办人必须记录当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对属于首问首办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对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等。解答或办理完毕后,要求当事人签名确认。对于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该院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分流至有关科室或办案干警。对不属于该院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并尽可能告知并帮助其联系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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