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网络购物受侵害 镇平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网络购物受侵害 镇平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7年02月16日 12:0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河南南阳墙体广告

  河南南阳墙体广告  易某在某购物渠道数码专柜上购买了华硕台式电脑,收货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与描绘不符,并没有商品宣扬的功能,易某随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伪广告,误导易某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明购买了该商品,其做法已构成诈骗为由,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子统辖好事多磨
  2016年2月19日原告易某在被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在某网络购物渠道的数码专营店购买了一台华硕台式电脑 ,价款4499元。原告易某收货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与描绘不符,向上海市嘉定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上海市嘉定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以为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伪广告宣扬,作出行政处分决议书,对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中止违法做法,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分决议。
  原告易某于2016年3月份以商品职责胶葛向余杭区网络法庭申述被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某网络有限公司,后因被告回绝使用网上法庭,被余杭区网络法庭将案子退回,原告易某随在镇平县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判定获三倍补偿
  镇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为:被告开设网店,经过网络渠道出售货品,原告向被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物并付出货款后,两边形成了网络购物合同法律关系。被告虚伪广告宣扬,被上海市嘉定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阐明被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宣扬与其商品质量不符,其做法构成诈骗。故镇平法院依法判定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还原告易某货款人民币4499元及三倍补偿原告易某人民币13497元。
  时下,电子商务渠道开展十分迅速,网络购物逐渐变成消费者新的日子方式和买卖习气,这极大方便了大家的工作和日子;但一起一不小心也会遇上需求维权的烦心事。在这里承办法官提示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需谨慎,不要被虚伪宣扬蒙蔽,要注意保留好依据。”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