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墙体广告 2月22日,武陵源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条之规定,决议对驾驭员陈某风险驾驭案立案侦查,据悉,这是“醉驾入刑”实施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抄获的首例涉嫌醉酒驾驭这一风险驾驭罪的驾驭员。
2017年1月09日18时47分,陈某驾驭湘G3xxxx小型一般客车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皇帝山镇泗南峪门票站往皇帝山镇农垦场二工区家中行进,至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天泗路1km+100m处路段时,将路旁边行人代某撞倒,然陈某并未泊车观察具体情况,而是驾驭湘G3xxxx小型一般客车驶离现场,张家界市交警直属二大队随后接到大众报警,接警以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通过详尽的勘查和大众告发,交通民警将嫌疑人陈某在家中将其捕获,经司法判定中心判定,陈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属醉酒驾驭。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广阔驾驭员:在家人兄弟集会推杯换盏之时,牢记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根绝酒驾醉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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