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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阳光医疗”保障工程兑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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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2日 10: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南张家界墙体广告

  湖南张家界墙体广告   经过招标、签署合同、大病保险系统开发及与新农合管理系统对接等一系列工作,张家界市日前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截止7月25日,全市已完成补偿180人次,补偿支出达133.15万元。
  据 理解,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阳光医疗”保证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对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发作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证的新的制度性布置。其详细补偿 为: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规范为1万元,对建档立卡的贫穷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艰难大众补偿起付线降低50%。对参保人年度内担负 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越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4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局部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局部报销60%,8万元以上 至15万元(含)局部报销70%,15万元以上局部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不超越20万元。
  契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患者只需提供参合(保)证(卡)、二代身份证、自己银行帐号、根本医保报销凭证等材料即可到本地域大病保险效劳场所停止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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