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墙体广告 2月12日,李女士致电96111叙述了一次不愉快的网购经历。去年底,她在某购物渠道买了件衣服,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并提出退货。但是,购物渠道却称:“该商品已签收超越七日,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模。”
李女士感受有些委屈。“包裹是送到物业那里的,其时我在外出差,三天后才取的,可购物渠道却把这三天算了进入。”
本来,和李女士有着相同困惑的市民还许多。“七天无理由退货”中的这“七天”究竟从啥时候开端算,一直以来都争辩不断。
对此,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智库法律专家游添川称,本年3月15日,《网络采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施行,其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清晰:“自签收的次日开端算起。”
不过,游添川也经过电话给李女士分析了自个的看法。他认为,签收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断定。关于那些包裹放在快递柜里就显现已签收的,应当从花费者将商品从快递柜里拿出来那天才算签收,而关于和物业有代收快递协议的花费者来说,理论上物业签收就表明花费者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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