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乡村墙体广告 房屋买卖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好,买方支付买卖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但是,南昌我爱我家房产中介人员竟以“过户保证金”为名,违规向卖方收取了10万元,然后失联了。这可急坏了买卖两边。
两边谈好税费买家付
宋女士通知记者,上一年11月,她将位于南昌红谷滩中心区的一套学区房挂在房产中介公司,预备卖掉。挂出后不久,买家上门来了,巧的是这位买家正是宋女士曾经的搭档。两边谈好了报价,一起约好,房产过户的有关税费都由买家承当。
“前搭档称她有个同学在我爱我家中介公司,可以让她同学供给中介效劳,处理过户手续。”出于对买家的信赖,宋女士便赞同了。随后,两边前往南昌我爱我家科技公司总部签订了二手房托付代理买卖合同。
中介人员收取10万元保证金后玩不见
上一年12月,当买方将第一笔房款转给宋女士后,我爱我家丰和新城门店的中介人员郝司理向宋女士提出,要交纳10万元的过户保证金。
“已约好好了有关费用都由买方承当,为何向我收保证金?”宋女士发生疑问,但郝司理称这笔费用仅仅保证金,会开具有关收据并加盖公章,过户完成后一定会退给宋女士的。得知郝司理是前搭档的同学,她信了。
本年2月17日,宋女士收到了买方的一切房款并过了户。此刻她打电话给郝司理请求交还10万元保证金,却发现对方关机,一向联络不上。
宋女士屡次前往我爱我家丰和新城门店及公司总部,得到的答复是郝司理失联了,并且公司也没有收到过这笔保证金,屡次和谐未果。
我爱我家:职工做法违规 警方已介入
2月28日上午,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买卖两边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二手房托付代理买卖合同》。合同约好,“本次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按揭费用、营业税等税费、代理过户费和借款效劳费7000元由乙方(买方)承当。”在合同中,记者并未看到有关收取卖方保证金的约好。
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郝司理开具的收据,上面加盖了丰和新城门店的公章。收据的反面还写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待买方领到不动产证以后,本日交还人民币十万元整。”落款为郝司理的签名。
我爱我家丰和新城门店店长未对此事表态。随后,记者陪宋女士来到南昌我爱我家总部。总司理万建斌表明,丰和新城归于该公司的加盟店,保证金也是由门店自行收取的,总公司并未收取。
“按公司规定,是没有这项收费的,郝司理的做法显然是违规的。现在咱们已报案,公安部门已介入。”万建斌表明,事发后,公司与郝司理的家族也取得了联络,“他家人情愿把钱垫出来,争夺在这两天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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