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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借租车业务诈骗700余万元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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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4日 12: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在租车公司租借豪华轿车,再假造机动车挂号证书将车质押给别人获利,海南省东方市男子张某某运用此手段欺诈别人多次,不合法获益数额无穷。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罪一审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持续追缴其违法所得706.6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至2015年间,张某某在运营租车公司过程中欠下很多债款且无偿还才能。2015年,张某某开端另谋“生路”,他从多年租车生意堆集的“经历”中发现“有空可钻”,所以就从海口市某租车公司前后租了4辆豪车,通过假造机动车挂号证书连续将4辆豪车质押给朱某华,4次以质押为名、3次以协作收买二手车为名骗得朱某华381.4万元。

同年,张某某又用一样的手段和理由,在骗得朱某明十0.52万元、任某强48.76万元、许某战35万元、张某141万元后被警方捕获,其用于质押骗得金钱的车辆悉数被追回,已发还给海口市某租车公司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以为,张某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在明知无偿还才能的情况下,采纳假造有关证书、虚拟协作投资生意等方法,骗得别人706.68万元,数额格外无穷,其做法已构成欺诈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张某社表明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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