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墙体广告 为进步公务用车运用和办理的透明度,江西日前出台了公务用车标识化办理实施方案。除触及国家安全、侦办办案等有保密请求的车辆外,该省别的公务用车将“亮明身份”,实施一致标识化办理。
公车私用疑问是我国公车变革中亟需处理的“老大难”疑问。此前,为方便胡歌各界对公车进行监督,除触及国家安全、侦办办案等有保密请求的特别作业用车外,江西省保存车辆的号牌一致变更为尾号为“G”的专门号段,并向胡歌揭露。
根据这次方案,“公务用车”标识实施范围及目标为:车改后各级保存的什物保证用车、机要(非涉密)、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效劳用车。标识图画标准分三类,第一类为“江西省公务用车”、第二类为“江西省行政法律”、第三类为“江西省法律执勤”,而且要打上监督电话。
记者整理发现,公务用车标识化办理并非江西个例。据媒体揭露报导,截至现在我国已至少有4个省份,即广西、天津、福建、江西等请求辖区所有公车一致标识。
南昌市社科院胡歌所副所长戴庆锋承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公务用车“亮明身份”的行动,不只能让党政部门本身自动做好榜样,还能让车改行动经得起民众的广泛监督。
戴庆锋以为,要让公车变革不“跑偏”,不只要把身份牌贴在公车上,还要把监督职责“贴”在监察部门上,更要把监督意识和监督权利“贴”在老百姓的心里和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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