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墙体广告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一切孩子。”近年来,玉林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准绳,针对未成年人立功的特殊性,深化源头管理,强化帮教措施,实在为未成年人的安康生长保驾护航。
零容忍打击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立功
玉林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自2013年成立以来,不断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准绳,对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立功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2016年11月7日,历时两年多的某乡镇教员猥亵儿童案终于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结案。在该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反响剧烈,案件复杂多变。玉林市检察院未检科李绩荣、李金丽两位检察官在面对客观证据匮缺、被告人零口供、辩护人做无罪辩护、法院指定异地管辖等诸多难题的状况下,沉着应对,认真复核证据疑点,终于让罪犯自露“狐狸尾巴”,胜利办理了此案。
用真情唤醒迷茫,挽救“折翼天使”
未成年涉罪最主要的缘由常常来自于家庭。依据这一特性,玉林市检察院未检科经过一系列的社会调查、教育矫治和耐烦帮教,用真情唤醒迷茫少年,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
在一同初中生砍其父亲致重伤的案件中,办理此案的检察院在对涉罪未成年人梁某能否作起诉处置存在分歧。玉林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李金丽经过调查理解到,梁某自小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不断对父亲抱有成见。自读初中起,梁某转随父亲生活,但沉浸于网络,此次因与父亲发作口角,对父亲的仇恨加深,这才发作砍伤父亲的过激行为。李金丽还理解到,梁某在与其母亲蜗居期间,不断是本人睡地板,把床让给母亲,还常帮母亲分担家务。“他的本性是仁慈的,具有可塑性,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时机。”李金丽说。
经过综合思索,李金丽审慎地提出了对梁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倡议。在附条件不起诉调查期间,李金丽把梁某布置在玉林教育矫治中心停止调查帮教,并对梁某展开跟踪回访、心理引导等帮教措施。李金丽还组织梁父与梁某会面,修复这对父子受损伤的感情,让梁某这名“折翼天使”渐渐回归正轨。
一份工作,更是一种信心
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立功预防是一项特殊的工作,玉林市检察院未检科没有紧紧盯着“已然之罪”,而是愈加注重“提早干预”和“向后延伸”。
多年来,玉林市检察院未检科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城乡建立“留守儿童帮扶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主题基地17个,组建了一个由190多名青年检察官组成的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制度化展开“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4年来受教育中小学生达20万余人。
玉林市检察院未检科共有4名在职人员。不断以来,他们在本人的岗位上默默据守,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把维护伞。刚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李金丽表示:“为未成年人护航青春,引导他们平安经过青春的路口,引领他们走向美妙的将来,这是我们的追求,也是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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