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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起纠纷 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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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1日 11: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青海格尔木墙体广告

 日前,一同被狗咬伤的邻里纠葛事情在金峰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处理,有效化解了一同邻里矛盾纠葛。

据悉,去年12月,家住金峰路三角地域的马某在途经冶某家门口时,被冶某家中饲养的狗咬伤。康复后,马某请求冶某支付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肉体安慰金等9800元。冶某觉得这一赔偿请求非常不合理,于是找到金峰路司法所恳求调解。今年2月初,市司法局金峰路司法所对该起纠葛停止了调解。该司法所工作人员理解了根本状况后,及时查阅了马某在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市防疫站治疗的相关材料,经过电话讯问了冶某纠葛的细节,认真剖析马某陈说的状况。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细致解说了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伤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饲养的动物形成别人损伤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义务。狗咬伤人实属不测,不应该因小事影响邻里调和。经过耐烦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本身的问题,冶某愿意支付马某破费的交通费与狂犬疫苗费。双方最终达成由冶某支付马某一切合理治疗费用后,再赔付马某1200元的调解协议。一同饲养动物伤害赔偿纠葛,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化细致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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