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于3月15日起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是在2014年底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与原有政策相比,新的收费政策降低了一、二类收费区域标准,调整收费模式,缩短收费时间,并实行前15分钟免费停放服务。
其中,一二类收费区域的划分方式不变。一类区域一级道路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5元/15分钟,降为前2小时1.5元/15分钟,2小时后2元/15分钟;一类区域二级道路和二类区域一级道路由2元/15分钟,降为前2小时1元/15分钟,2小时后1.5元/15分钟;二类区域二级道路由1.5元/15分钟降至1元/15分钟。
根据交警部门数据,当前南宁市道路泊位平均停车时间在2小时内;南宁市价格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16年5月开展的社会调查中,81%的受访对象也表示道路停车不超过3小时。为此,新收费政策在一类区域一、二级道路和二类区域一级道路以2小时为界实行阶梯式收费,收费标准前低后高,通过“占用越久、付费越高”的价格杠杆,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利用率。
在快速环道外等三类区域,此前道路路内泊位停车收费为5元/次,远低于该区域政府定价的路外停车场,价格“倒挂”,导致不少车主把道路泊位当作了停车场,长时间停放。此次调整后,三类区域道路泊位由计次收费改为电子计时和人工计时收费,电子计费泊位1.5元/30分钟;人工计费泊位前4小时5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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