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新买的电梯频频出毛病,难道是买了个“假电梯”?这可不是开玩笑,而是真实的案例。同安某工厂向富士电梯福建总代理商购置了6台电梯,检测后才发现不是“正品”,而是代理商东富公司自行拼凑的仿冒品。
思明法院一审审理认定,代理商此种行为已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分金钱50万元,并退赔曾经收到的货款。
而代理商的法定担任人陈某也难辞其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分金钱30万元。
【案发】
新电梯频出毛病
一查全是冒牌货
2011年初,同安某工厂向泉州某电梯公司订购6台富士商标的载货电梯,泉州公司又以60万元的价钱将业务转包给了东莞市东富电梯有限公司。东富公司是亚洲富士长林(新余)有限公司(简称“富士电梯”)在福建省的独一销售代理商,合同停顿顺利,电梯也很快装置至工厂内。
自开工伊始,这批电梯就“多灾多病”,频出毛病不说,半年内有两次整改都没经过验收。2014年底,同安工厂与泉州公司因尾款支付问题对簿公堂,电梯质量也成了争议焦点。经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审定,6台电梯质量居然均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当即被查封并中止运用。
更令工厂吃惊的是,进一步检测标明,这6台电梯很可能不是正品,而是贴着富士商标品牌的冒牌电梯。冒充注册商标是立功,此案也由民事合同纠葛晋级成为刑事案件。
正轨渠道购置的电梯怎会有假?造假的终究是谁?经过侦查,一个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
【调查】
自行置办资料
拼装6台电梯
案发后,侦查机关联络了富士电梯总公司,证明公司从未消费、销售过涉案的6台电梯。而造假的并非别人,正是东富公司。
东富公司于2008年注销成立,是富士电梯在福建省和广东省的销售代理商,专卖富士电梯及零配件。陈某是东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践运营者。
当初陈某大幅度压低价钱,固然顺利拿下同安工厂的电梯生意,可怎样算都是笔赔本买卖。正品赔本,仿品尚有利可图。为了盈利,陈某居然授意东富公司自行向熟习的电梯配件供给商置办资料,在没有获得电梯制造及装置答应证的状况下,擅自拼装出了6台载货电梯。
为了经过验收,陈某未经富士电梯同意,便擅自运用富士商标、印章,伪造出电梯的出厂合格证、装置销售合同及相关验收资料。电梯装置后频出纰漏,半年间整改两次均未经过验收,直到2014年才获得质量技术监视局颁发的《电梯监视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运用注销证》,但2015年又再度无法经过年检。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定,东富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违背国度商标管理法规和商业诚信伦理,未经注册商标一切权人答应,在同一种商品上运用与富士电梯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制售仿冒富士电梯注册商标的电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分金钱50万元,并退赔曾经收到的货款。
陈某既是东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组织施行制售仿冒别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分金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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