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 2016年11月09日,依据厦门市市场监视管理局《关于展开重点区域海鲜大排档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市、区两级结合执法组对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路280号好味亭小吃店现场检查,现场拜托厦门市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店包公鱼等10个样品停止抽检监测抽样,同时对店内已过保质期的8瓶调味品施行扣押并立案调查。经检验,店内包公鱼的呋喃西林代谢物(SEM)项目不契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中央规范废止目录》规范请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后续检查中,还发现店内销售冒充进犯“金门高粱酒”注册商标的金门高粱酒12瓶。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查处该案的过程中认识态度较好并能配合做好各项程序,违法情节细微,我局最终对其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2296元,没收违法所得720元的处分决议,并对其发出《责令矫正通知书》,当事人也提交了《整改报告》并缴清罚款。
本案是2016年度市场监视管理局重点区域海鲜大排档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之一。在该整治中,市场监管局疾速回应舆情,以投诉热点为导向触类旁通肯定了13家宰客倾向明显、被诉较多、抱团运营的重点查处对象,结合质监、发改委价监部门展开重点区域海鲜大排档专项整治,共查扣(抽检)了一批不合格商品和作弊电子称,立案查处13件,对发现问题的6个抽检样品按食品追溯体系停止追溯,有效打击了团伙性欺客宰客的不法运营者,进一步营造了厦门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点评:厦门是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与台湾隔海相望,各种海鲜和台湾名产深受本外地消费者的喜欢。但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域的餐饮等运营场所经常呈现的“宰客”、“狡诈”等现象,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败坏了厦门的良好名誉。在本案中,小吃店运用已过保质期的调味品和售卖检测残留超标的包公鱼,违背了《食品平安法》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则以及《消费者权益维护法》关于保证消费者人身平安的规则,可能抵消费者的身体安康形成不利影响。 “金门高粱酒”作为金门地域的名产,享有很高的名誉。小吃店销售进犯“金门高粱酒”注册商标的高粱酒,违背了《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则,既损害了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厦门市市场监视管理局所展开的重点区域海鲜大排档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重点区域的执法监视力度,这关于维护市场次序、净化商业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包括旅游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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