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墙体广告 为进一步树立保山中心城市文明形象,培育广阔市民文明卫生习惯,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对保山中心城市不文明做法进行标准和处分。
记者提醒你,也许被处以罚款的不文明做法包含:随地吐痰、便溺,车窗抛物,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菜叶、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责令整改,并处5元罚款;修建废物清理不及时,乱堆乱倒修建废物的,责令整改,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运送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废物等,责令整改,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做法之一,责令整改,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私行在修建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上钉、挂、贴、刻、写、画的;
私行在公共场所发出、粘贴、涂写广告的;
在公共区域乱倒废物、污水,恣意堆积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
私行撤除、移动、关闭、移用或许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除了处分以外,关于形成设施、设备损坏的,还将依法承担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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