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
墙体广告 婚内出轨本是一件不光荣的事情,很多出轨的人都想欲盖弥彰、开展“公开爱情”。但富川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案件,出轨男不但与小三生儿育女,还明目张胆的把其带回家与发妻同居,企图“享用”一夫二妻的生活。最终,程某某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程某某与莫某某于2000年注销结婚,并生育两个女儿。2012年,被告人程某某在未与莫某某离婚的状况下,在
广东省三水市与龚某某同居,并生育一女儿。2015年5月,被告人程某某与龚某某回到富川瑶族自治县的家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6年1月又生育一儿子。案发后,被告人程某某主意向
公安机关投案。
本 院以为,被告人程某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其行为已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则,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 控被告人程某某犯重婚罪的事实分明,证据的确充沛,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程某某主动到
公安机关承受调查,在第一次讯问时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立功事 实,是自首,依法能够从轻处分。依据被告人程某某的立功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置自首和犯罪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则,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