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墙体广告 陈小姐,35岁,杭州人。2015年5月,她误将8000元汇入董先生的银行账户,但她基本不认识董先生。这真叫天上掉了馅饼,但是董先生说他不知道。陈小姐只能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董先生出借8000元。
法院屡次经过电话联络董先生,告知其被起诉请求出借款项的事情。但奇异的是,每次联络董先生,他心情总是很冲动、态度强硬,口口声声没收到8000元,银行卡也不是其一切,并疑心接到了诈骗电话。
法院开庭审理。被告陈小姐提供的证据显现,款项系汇入董先生的银行账户肯定无疑。法院能够直接判令董先生出借陈小姐8000元,但从“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角度思索,承方法官还是决议去银行调取该银行账户的开户信息及买卖流水。
依据银行出具的材料显现,该银行卡系董先生自己经过银行自助设备办理,且留有董先生自己办理时的照片;该银行卡自2015年5月起至2017年1月,不断有运用记载、短信提示记载,买卖资金达数百万元。
法院将调取的资料展现给董先生看,没想到他还是坚决承认该银行卡系其一切。
后来,董先生拨打了开卡材料上留存的手机号,才发现该手机号系其朋友一切,该银行卡不断由其朋友运用。原来,当时董先生办好银行卡就交给该朋友,并没有留存该银行卡的信息,时间久了就遗忘了。
董先生与朋友一核实,8000元的确是陈小姐误打。董先生当天就把8000元出借给了陈小姐,并从朋友处要回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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