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墙体广告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祁门县一男人吴某却在本村或邻村作案4起。3月14日,由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偷盗、欺诈案揭露宣判,祁门法院以偷盗罪、欺诈罪,对被告人吴某履行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位被害人丢失算计8200余元。
据了解,现年40岁的男人吴某,系祁门县历口镇石碛村人。早在2008年3月,他21岁时就因偷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2年1月,又因偷盗罪被判刑1年8个月。出狱后不久,因手头窘迫,他干脆吃起了“窝边草”,偷盗、欺诈邻近乡民的金钱。2016年8月30日清晨4时,吴某来到邻近的光芒村瞎转,发现乡民方某家的大门虚掩,遂潜入该户人家2楼藏了起来。比及上午该户人家有事脱离,其找来老虎钳等东西,将该户的卧室撬开,并从床头柜里翻找出1700多元后逃离。同年9月19日夜里11时许,其散步到石碛村一户人家,从该户2楼阳台入室,将该户压在床铺棉絮下的500多元偷走,并依照原途径逃离。
此外,吴某还欺诈邻村乡民的金钱。2016年8月23日上午,他走到邻村光芒村一处路旁边,看见一乡民正在薅草,便上前搭讪,谎报自家需求浇筑渠道,探问邻近有无能浇筑渠道的人,成果该乡民冯某介绍,村里的方某精干这活儿,然后吴某上门,一番甜言蜜语,哄得方某很高兴,在谈好所谓浇筑渠道的报价后,俄然告知因小孩考上大学,需求请教师就餐,身上现金不行,便向方某“借”了1000元脱离。同年10月5日上午,吴某来到相邻的渚口乡牛头山一家木业加工厂,和老板邓某、汪某“客套”一番,谎报自家有20多立方米的杉木即将出售,取得信赖后,他希望能先行付出一点钱救急“还账”,并在借单上留下假的名字和联络号码。成果,邓某、汪某不明就里,并借给他5000元。直到次日,邓某、汪某到历口镇石碛村计划运树时,才发现其给的号码底子不存在,后来向乡民探问,辗转获知也许上了吴某的当。随后,邓某、汪某报案,祁门警方立案侦查。同年10月23日,迫于法律威慑压力,犯罪嫌疑人吴某向警方投案,并照实告知有关犯罪事实。但前后偷盗、欺诈的金钱已被其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吴某的做法已分别构成偷盗罪、欺诈罪。遂以偷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欺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决议履行数罪并罚。对该一审判决成果,吴某当庭表明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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