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乡村墙体广告 3月20日,记者从南昌县文化委得悉,该县特别授予在“3·16”交通事故中救人的蒋巷镇柏岗村村民应维雨“身边好人·见义勇为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其奖励现金1万元。同时,号召全县大众向应维雨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的优秀质量和舍己救人的崇高肉体。
“好人是典范,身边的典范更是一面顶风招展、力气无量的荣耀旗帜,他用实践行动诠释出临危不惧的高尚质量,展示了英雄城敢闯敢拼、互助互救的良好形象,发扬了社会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南昌县文化办主任王国明说,希望经过身边普通人的典范来引导大家于危难中不做生疏人,在全县营造“知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社会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