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2012年6月,上思县思阳镇某卫生所成为了上思县新农合门诊指定治疗点,该卫生所的村医何某为了使其报送的新型乡村协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款虚假资料可以顺利经过审批,先后屡次给担任审核及审批的陆某送上“益处费”共计13.95万元。今年3月20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对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停止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8月份至2013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何某为了使其报送到上思县新农合中心的新型乡村协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款虚假资料可以顺利经过审批,其先后五次在时任上思县新农合办副主任、担任办理新型乡村协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款审核及审批的陆某办公室、上思县电影院左近、上思县粮食局办公楼左近将13.95万元送给陆某。案发后,陆某将其中的2万元退还给何某,将余下的11.95万元上交到公诉机关。
庭审中,何某关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没有异议;但是何某辩称其没有上报虚假资料,其向陆某受贿是为了其上报的资料可以得到及时审批,使其门诊资金可以及时得到周转。
公诉机关以为,被告人何某为谋取不合理利益而给予国度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立功事实分明,证据的确充沛,应当以受贿罪追查其刑事义务。
该案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停止法庭调查、法庭争辩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说后,审讯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依据曾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则,在充沛思索各方意见的根底上,依法作出裁判。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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