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墙体广告 3月19日晚,明光市公安局靳郢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吸毒人员。
3月19日21时许,明光市居民小杰(化名)主动到靳郢路派出所投案,宣称本人吸食了冰毒,希望民警依法处置。值班民警对小杰身份停止核实,发现其于2016年7月因吸食冰毒被明光市公安局处置一次。随后,经检查,小杰尿检结果呈阳性。
小杰交代,他于3月18日下午在明光市某网吧卫生间内用自制的吸壶吸食了冰毒。
当民警问及小杰投案的缘由时,小杰答复是由于10岁儿子。
原来,3月18日晚,小杰吸毒后回到家中,吸毒用的玻璃球无意中被儿子看见,当儿子猎奇问玻璃球为何物时,小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小杰经过深思熟虑,思索到本人的家庭现状,夫妻离异,眼看儿子一天天长大,他怕本人在毒品的道路上越走越深,更为了能让儿子有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小杰下定决计戒毒。
因小杰主动投案,并照实交代违法事实,当晚被明光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分款200元的处分,同时社区戒毒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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