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两个义务”不力的典型案件。
新干县农业局、三湖镇7名党员干部因三湖镇农业综合效劳站原副站长傅建春等发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傅建春应用其管理三湖镇农业综合效劳站总账等职权,先后14次偷开转账支票,挪用公款281.74万元在网络上停止“以钱为赌注”活动,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7年。该站村账会计兼票据管理员邓昱杰严重违背财经管理制度,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
安福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股股长刘基和钱山乡等3名党员干部,因钱山乡经管站原站长兼农医所原所长刘更生发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刘更生用购置的假发票、假住院病历等材料虚列12名患者的住院补偿资料,骗取新农合补偿款9.415万元。安福县纪委给予刘更生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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