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墙体广告 乘坐出租车发现坐位上有钱包,拿还是不拿?宁国的胡某因一念之差犯盗窃罪,被宁国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人民币罚金10000元。
2016年5月20日清晨,胡某在宁国市区一家银行门前等候出租车,坐上出租车时,副驾驶坐位上一只男人钱包映入眼帘,明知钱包是别的乘客不小心遗留下来的,胡某却趁驾驶员不备,悄悄将钱包占为己有。下车后,胡某翻开钱包翻找,发现一张附有暗码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心里窃喜的胡某立即持卡来到邻近一家银行ATM机处,分三次从卡中取走9000元。
案发后,胡某照实供述了自个的罪过,自愿认罪,并将涉案9000元钱退还给被害人,宁国市法院根据胡某的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