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墙体广告 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担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一位外地来常的打工者,在发作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时竟也遭遇了这样 的窘 境:由于牵涉到三家企业,企业间你推我挡,谁也不肯承当义务。近日,经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劳动者取得了应得的赔偿。
2015年6月的一天,满脸愁容的张女士走进了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江苏聚博律师事务所谢多忞律师理解到,张女士是一名外来打工 者,2012年招聘至湖塘一家商场做停业员。2013年9月2日,她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经
医院诊断为右距骨后缘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后被认定机构 审定为10级工伤。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张女士发现,认定书上确认的用工单位是一个本人从未听说的
常州某劳务
公司,她这才晓得,本人原来是个派遣工,派遣公 司是
南京的一家管理
公司,工资则由
天津的一家企业支付。关系这么复杂,她不晓得应该向谁主张工伤赔偿。2015年4月30日,她收到了劳务
公司解除合同的 通知。此后,张女士在三家企业间来回奔走了两个月,赔偿一事没有任何停顿,只好向法援求助。
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很快完成了案件的检查、受理、指派工作。法援律师深知,在工伤案件中,假如单位居心拖延支付赔偿款的话,经过一裁二审的 法定流程,劳动者要过很久才干拿到终审讯决,而且该案触及的管理
公司和劳务
公司到时能不能正常停业还是个未知数。届时若执行不能,判决书对受援人来说只是 一纸空文。可见,最好的方式是调解。
正式庭审前,谢律师与触及的三家企业停止了数十次沟通,不但理顺了三家企业之间的用工关系,肯定了工伤赔偿义务的承当,用人单位也承受了谢律师的调解主张。
近日,企业与张女士达成了分歧:商定
南京管理
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及审定费19923元,
常州劳务效劳
公司辅佐办理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 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的手续,并将该款项的全部费用于到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南京公司和
常州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588元。至此,该案 得到圆满处理。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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