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墙体广告 从4月1日起,黄石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处理支队将“边境通行证”批阅、签发权限下放至城区各分局,城区办证签发点将从本来的1个增加到4个,城区居民可就近到辖区处理点处理。
新增的4个“边境通行证”处理点分别为黄石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6523110)、西塞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6337237)、下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5220620)和铁山公安分局办证大厅(联系电话:5418539)。原城区处理点黄石市公安局将不再受理“边境通行证”处理业务。
开发区公安局下辖的太子、大王、金海派出所辖区居民,在阳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处理;金山、汪仁派出所辖区居民,在大冶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处理区通行证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则,“凡居住在非边境处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处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现在,设有边境处理区的区域包含新疆、西藏、黑龙江、广西、云南、甘肃、内蒙等7个省、自治区。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