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乡村墙体广告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肉体文化建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印发《关于将有关机构和个人实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状况、依法辅佐人民法院执行状况归入文化单位等荣誉考评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恪守宪法法律,并实在实行对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管理职责。
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义务辅佐法院执行
《通知》指出,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指导成员(含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践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评文化单位、文化校园,曾经获得文化单位、文化校园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参评道德模范、文化家庭,已取得道德模范、文化家庭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依法实行辅佐人民法院执行的义务,对拒不依法实行辅佐执行义务被人民法院处分的,不得参评文化单位、文化校园,已获得文化单位、文化校园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文化单位评选应征求法院意见
《通知》请求,各级人民法院和文化办要树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级文化办在展开文化城市、文化村镇、文化单位、文化校园、文化家庭和道德模范引荐评选工作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法院意见。有关机构获得文化单位、文化校园荣誉称号后,该机构及其在职工作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因拒不实行辅佐执行义务被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状况及时通报给所在地文化办。已取得道德模范、文化家庭荣誉称号的个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因拒不实行辅佐执行义务被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状况及时通报给所在地文化办。
此外,《通知》还提到,全省各地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誉惩戒的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状况等公之于众,扩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省高院、省文化办将在中国江西网“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设置曝光专栏,并经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直播执行现场,对拒不实行生效法律文书肯定的义务和法定辅佐执行义务的有关机构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停止公开曝光、施行信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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