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发布 4月6日,南宁市民政局发出通知,南宁市对全市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下同)老人发放高龄补助,对象范围是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籍且已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同年龄段每月规范从80元至400元不等。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详细发放规范为,已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已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已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今后高龄补助规范的调整,将依据南宁市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统筹研讨肯定。高龄补助的发放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发放到位;由县(区)、开发区经过银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账户,每次发放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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