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墙体广告 把他人吃过的火锅锅底,打捞洁净残渣,汤底再给其别人食用——这事儿想想都让人恶心,可温州这么干的火锅店却不止一家。(钱江晚报自去年10月起曾作连续报道)。26日下午,温州鹿城法院公开集中宣判温州大龙燚火锅店、匠心坊火锅店、万德府火锅店涉嫌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起案件。
“大龙燚”火锅店——法院一审讯处,法定代表人余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分金10万元;员工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分金5万元;股东凌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分金3万元;员工毛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分金5000元。
万德府火锅店——法院一审讯处万德府火锅店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分金10万元;员工厉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分金4万元;地沟油提炼指导者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分金3万元。
匠心坊火锅店——法院一审讯处匠心坊火锅店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分金5万元;厨房主管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分金3万元;员工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分金2万元;员工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分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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