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墙体广告 本年2月,宝山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骑同享单车“碰瓷”机动车辆,骗取车主人民币7000元。警方以诈骗案立案侦查, 3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刘甲、刘乙、刘丙捕获。记者昨日(22日)从宝山区检察院得悉,3名“碰瓷”男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经查询,刘甲、刘乙、刘丙3人系来沪务工人员,因经济窘迫,发生“碰瓷”捞点好处的想法。从1月至3月,3人结伙屡次作案,先后碰了4辆轿车,其间两辆车的车主给了钱。
依据3名嫌疑人告知,1月22日,刘甲开车带着刘乙和刘丙珍宝山区罗溪路,依照事前商议好的“碰瓷”方案,刘甲在罗溪路上由北向南的一座桥的上桥路段成心开慢车,阻挠后方来车,迫使着急的后车司机向非机动车道借道,刘乙骑同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伺机碰瓷。头两次都没成功,后刘乙成功碰到一辆深色福特轿车,并伪装跌倒。刘甲和刘丙见状开车脱离事发地,停在路边等刘乙电话。
磕碰发生以后,福特车主下车检查状况,看见骑车男人一瘸一拐受了伤,便将他送往医院。骑车男人在路上便打电话给自个的“老板”和“工友”。此刻,刘甲和刘丙便粉墨登场,伪装成刘乙的老板和工友,到达医院以后,和福特车车主谈判补偿7000元。随后,3人将钱财分割。
过后,福特车主雷某细心回想,其时有辆轿车成心在前面开得很慢,他一时心急才变道至非机动车道,这时一辆同享单车很快凑上来。雷某发觉自个也许被“碰瓷”了,遂报警。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