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墙体广告 以婚姻介绍为名、以牟取暴利为实,“跨国拐卖27名越南妇人案”近来在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审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指控,李某某等13名被告人合计拐卖或收购了27名越南妇人,涉及19起犯罪事实。
控方:被告人已构成完好“产业链”
云南网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于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间,以2.1万至4万元不等的报价买入27名越南籍妇人。经过层层加价,又以3.3万元至10万元的报价将被害的妇人从中越边境拐卖到广西、湖南、山东、河北等地进行贩卖。而郭某等4名被告人明知被害人为被拐卖的妇人,仍以上述高价对其进行收购。
庭审中检方表明,“她们被人以诈骗或许下迷药等恶劣的手法强行带到了中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货品,讨价还价,经过屡次转手,层层加价后被卖给了陌生人当老婆。”本案的27名被害人均来自越南,其中有的现已成婚生子,乃至还有有些是在校大学生。
因而,检方以为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以出卖为意图,收购贩卖接送妇人,严峻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力,已触犯刑法,构成拐卖妇人罪。郭某等4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人,仍予以收购的行为,严峻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力,已触犯刑法,构成收购被拐卖的妇人罪。
此外,公诉人表明,有些被告人在长时间的拐卖过程中现已具有了自个固定的人物,有的由收购人开展成了买卖者;有的把握了境内和境外的妇人来历途径;有的担任在本地拓荒出售途径。这些被告人相互配合,不断地将越南妇人卖往中国内地,现已构成了完好的“产业链”。
被告:辩称自个仅仅做“婚姻介绍”
庭审中有些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科罪量刑提出了贰言,辩称自个仅仅在做“婚姻介绍”,而非拐卖妇人。对此,公诉人回答称,被告人以出卖为意图,施行了出钱将越南妇人买入,然后再高价卖出的行为。在此过程中,越南妇人并不知道自个被买进卖出的事实,对嫁人没有自立挑选的权力。此外,收购人不清楚越南妇人的名字年纪及家庭布景等基本情况,与介绍婚姻的常理相违反。
“尽管被告人辩解称没有对越南妇人进行打骂关押等行为,但利用了她们在中国语言不通、身无分文、没有证件的艰难,变相约束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公诉人表明,被告人经过这么的手法现已达到了出卖获利的意图,因而本案的是典型的拐卖妇人和收购被拐卖的妇人,而非婚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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