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墙体广告 日前,《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炉。《意见》明白达州市城区路内停车设备效劳收费划分为两个价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计费方式分别采用计时、按天或包月三种计费方式。
据悉,《意见》坚持市场取向,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备效劳收费,逐渐减少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鼓舞引导社会资本建立停车设备。同一区域停车设备,辨别停车设备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依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闲暇时段”的准绳,制定差异化效劳收费规范。
价区划分:
一价区:通川区朝阳路职业高中学校路口--小红旗桥路口—达巴路口—通川北路铁旅宾馆路口—张家湾二马路口—二马路滩头街路口以内的区域。达川区华蜀北路—三里坪人行天桥—京都广场—达县妇幼保健院—华夏康年酒店—省煤地步质局137队—达司驾校—陆军医院—中侨花园—仙鹤路口以内的区域。除一价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二价区。
收费计费方式:
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计费方式分别采用计时、按天或包月三种计费方式。加快推行电子缴费技术,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采用包月方式收取停车停放效劳费的,停车场应在按天收费规范的根底上给予优惠。
停车设备免收效劳费范围:
1、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2、在各类停车场暂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车辆;4、道路内暂时占道停车夜间9点至次日上午7点;5、入场缺乏15分钟的机动车辆;
6、其它依法应当免费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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