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为了深化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肉体,努力营造“亲商、安商、育商、聚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日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证和促进民营经济安康开展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视、教育、维护等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五星级法律效劳和司法保证。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此次出台的《关于依法保证和促进民营经济安康开展的意见》,请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实树立“跳出城墙看西安、跳出检观察全局”的理念,不时满足民营企业在建立大西安中的司法需求,从诉讼位置和诉讼权益对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义务对等、法律维护和法律效劳对等三个方面上愈加注重对等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因办案方式不当加剧民营企业消费运营艰难,避免办理一同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做到“三个并重”(采取强迫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民营企业正常运营次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立功、查办职务立功与依法协助民营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立功并重,严厉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化标准司法并重)、“三个严厉”(严厉把握办案机遇,严厉运用搜寻、扣押、冻结、拘留、拘捕等措施,严厉发布涉企案件的信息)、“四个谨慎”(谨慎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采用强迫性措施、谨慎传唤民营企业担任人、谨慎查封冻结民营企业的账户、谨慎着装开警车到民营企业办案)。关于查办民营企业运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立功案件,谨慎选择办案机遇,合理掌控办案进度,协助涉案民营企业做好消费运营衔接工作;关于涉案民营企业正在投入消费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材料等,准绳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优先思索企业生存开展,精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做到“七个严厉辨别”,严厉辨别经济纠葛与经济立功、个人立功与企业违规、企业合理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不正之风与违法立功、执行应用政策中的偏向与钻变革空子施行立功、合法运营收入与违法立功所得、参与国企兼并重组中的经济纠葛与歹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线。关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留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防止把普通违法违纪、工作失误以至变革创新视为立功。注重研讨民营经济创新开展中呈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型商业形式、新型投资形式、新型管理运营形式等变化,对创新融资、成果资本化、转化收益等新问题,坚持“法无明文规则不为罪”的准绳。民营企业涉案人员有坦白、自首及犯罪、积极挽回损失等法定、酌定从宽处分情节的,及时兑现从宽政策,依法从轻、减轻处分,完成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检察机关要经过实行法律监视职能,激起民营资本参与“大西安”建立的热情,营造五个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进犯民营企业利益的刑事立功,营造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进犯民营企业的经济立功,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进犯民营企业权益的职务立功,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对触及民营经济诉讼活动法律监视,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学问产权司法维护力度,营造充溢生机的创新环境。检察机关要逐渐完善和细化为民营经济开展提供司法效劳、触及民营企业案件风险评价预警、民营企业严重案件备案检查和请示报告、预防民营企业和人员立功、消弭负面影响、增强工作联络和协作配合、标准检察人员司法行为等七项制度。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增强对效劳民营经济的谐和指导和催促检查,推进《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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