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三次会议。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和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吕金施(受李建明托付)别离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40人,实到39人,契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经过了《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效果,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保证与全省同步全部建成小康社会的抉择》;审议经过了《州人大常委会议事规矩(修订)》《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定见处理规矩(修订)》;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传统村落和古民居文明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状况的陈述和关于审计查出疑问整改执行状况的陈述;审议了《州硒资源维护与开发法令(草案)》(一审)。
会议还表决经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重办了录用人员向宪法发誓仪式。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燕、邓正平、陈学明、王小平,秘书长向文虎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周静,副州长杨军,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一鸣,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恒明,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构成人员,有些州人大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组织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有些城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州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录用名单
(2017年5月31日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
决定录用:
李豪杰为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刘 琳为恩施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吴贤勇为恩施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州人大常委会录用名单
(2017年5月31日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
录用曹光汉为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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