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男子非法收购、出售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获刑

男子非法收购、出售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获刑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7年06月12日 05:06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贺州墙体广告

广西贺州墙体广告  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非法收购、出售珍稀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获刑的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黄某从昭平县各乡镇不知名群众手中收购白鹇、竹鼠、眼镜蛇等野生动物,向昭平县城的群众及酒家销售获利。2016年11月13日,昭平县森林公安局在对黄某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查扣了黄某收购回来存放在店内的野生动物和制品。经鉴定,依法扣押的野生动物有平胸龟死体11只、舟山眼镜蛇活体1条、孟加拉眼镜蛇活体4条、眼镜蛇制品2段、白鹇制品3只、果子狸制品2只、野猪肉制品12斤、灰鼠蛇制品5条、竹鼠制品3只、棘胸蛙制品7只。经鉴定,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物种有:平胸龟死体11只;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物种有:舟山眼镜蛇活体1条、孟加拉眼镜蛇活体4条;眼镜蛇制品2段;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白鹇制品3只。

昭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官在此提醒,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可是万万碰不得的,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