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6月22日至24日,国家文化部督查组对防城港市开展的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中期督查。22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会见了督查组一行。
金湘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文化部督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防城港市的公共文化资源特点。他说,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当前正努力推进“七城同创”。其中,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防城港市注重发挥“边、山、海”特色优势,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着力创示范、创品牌,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防城港模式”。他表示,防城港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做强长板,切实增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我市期间,督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北部湾海洋文化公园、东兴市江平镇城北社区、国门文化大院、防城区那良镇高林村、里火口岸务工人员文化驿站,实地检查公共文化设施,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第三方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
在24日上午召开的督查反馈会上,督查组组长、陕西省政府参事、陕西省文化厅原副厅长蒋惠莉通报了反馈意见,督查组成员、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周广莲提出了整改意见,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严霜主持反馈会。
督查组认为,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健全创建工作机构,安排创建工作经费,积极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对照指标落实措施,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规范、“文化融边”的“防城港模式”特色突显等阶段性成效。自治区文化厅高度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在政策指导、资金下拨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创建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督查作用。督查组还对8大类31项指标体系进行逐一检查和分析,认定防城港市目前有7项指标为优秀、21项指标为合格。
督查组建议,防城港市要深入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依法推进示范区建设;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坚持高标准创建,有效推进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抓住创建薄弱环节,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总结探索防城港特色,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公共文化创新,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把防城港市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可复制性的示范区。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黄强余在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黄强余表示,防城港市各级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好督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增加经费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彰显工作实效,推动防城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轶昂参加会见,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燕陪同督查组实地督查。实地督查前,赵强还就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向督查组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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